[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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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 对施工图设计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作出变更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规章】《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号,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2号修改,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2号修改) 第六十九条 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施工图设计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 (二)施工图设计经批准后,对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擅自作出变更或者采取肢解变更内容等方式规避审批并开工建设的。
行政相对人类别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