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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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
对损坏、擅自移动农村公路限高、限宽设施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 第五十二条第二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损坏、擅自移动农村公路限高、限宽设施的,由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行政相对人类别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