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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16个在建工程接受扬尘管控督查 2个项目被通报批评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信用档案

【新闻来源:引力播】 【发布日期:2018-10-11】 【阅读次数:1910】 【打印】

苏州市住建部门在对16个在建工程的扬尘管控工作督查后,发现各相关企业对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比较重视,扬尘管控措施得到了有效落实。但是,督查也发现,部分施工单位存在设施已安装到位但未能正常使用;安装的喷淋降尘系统未根据施工围挡连续设置等问题。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住建部门共开具扬尘管控督促整改通知书12份,停工整改通知书4份。

为进一步强化苏州工地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推动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9月17日至9月27日,市扬尘管控办对全市16个在建工程进行了督查。督查的工程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常熟、太仓和昆山市。总体来看,各在建工程扬尘管控工作的意识都大大提高,现场的扬尘管控措施基本都能较好的使用。但是,检查人员在督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比如喷淋降尘系统未根据施工围挡连续设置;个别工地裸土未采取绿化、覆盖等措施,拆除下来的模板、木料等建筑材料未严密遮盖;主要施工道路、场地未及时硬化等。

常熟市2017A-001号地块住宅工程、新建320517704703地块商住用房项目这2个项目的责任单位因存在问题较多被通报批评,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信用档案。督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这两个在建工程存在建筑垃圾较多且未清除或覆盖;裸土覆盖不到位;场地和施工道路上浮土较多未清除;砂石、旧材料堆放处未覆盖;混凝土运输车进出未冲洗;搅拌机周边垃圾未清除;未按照施工不同阶段和节点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控扬尘;监理对现场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市住建部门要求,此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区域和企业要高度重视,高要求整改,同时,要举一反三,开展对工地扬尘管控情况的自查自纠。属地主管部门要及时对受检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逾期未能整改到位的,按照《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上限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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