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旅游行业,提高旅游诚信,苏州市旅游局将向省旅游局推荐5至10家单位参评2013—2014年度“江苏省百家诚信旅游单位”,并推荐1至4条游线参评“江苏省诚信旅游示范线路”,同时向社会公示。昨天,市旅游局就此召开动员大会。
“江苏省百家诚信旅游单位”将有2年的有效期,“江苏省诚信旅游示范线路”的有效期为3年。据悉,8月中旬将完成全市诚信旅行社的申报,最终推荐名单将于年底公示。
申报“苏州市诚信旅游单位”的旅行社须为星级旅行社;饭店应为星级饭店;旅游景区须为A级景区;乡村旅游点应为星级乡村旅游点; 旅游购物商店应获得市级以上“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示范、先进单位”称号。
申报“苏州市诚信旅游示范线路”的旅行社限三星级以上,线路要求为旅行社自行组织的有一定特色的组团旅游线路,而且要连续经营满3年,且无经营性亏损;年组团人次不低于1000; 两年内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和有效投诉。(徐蕴海 实习生胡单芳 周晨姿)